一、查驗與反應釜相關的管路和閘閥,在保證合乎受料標準的狀況下,即可加料。
二、查驗電機、減速器、機械密封等是不是一切正常,油量是不是適度,機封冷凝水是不是正常。
三、在保證無異常現象下,開啟攪拌,按照規定量投入材料。10平方米以上的反應釜或攪拌有底滾動軸承的反應罐禁止航空件轉,保證底滾動軸承浸在液位下時,即可打開拌和。
四、嚴格遵守加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,密切關注反應罐內溫度和工作壓力及其反應釜筒夾工作壓力,禁止空轉和過壓。
五、機器運轉過程中,應安排巡檢,發現問題,立即處理。
六、若產生過熱狀況,立即降溫,直到安全溫度。
七、若產生過壓狀況,應立即打開安全泄壓閥。應急卸壓。
八、若斷電導致機器停止,應終止加料;若停電,應終止加料,開啟安全泄壓閥,并立即降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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